案件到检察院了公安局让去问话意味着什么

温岭刑事律师 2025-04-15


法律分析:公安局所有的问话都是要做笔录的;与案情相关的的问题,应该给予真实的回答;如果是做为嫌疑人被传唤的,必须要去,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警察可以强制传唤;如果是做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警察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询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缙云县看守所地址 平湖市看守所电话 宁波律师 武义法律咨询 安吉县刑事辩护律师 杭州市钱塘区资深刑事律师 丽水市刑事律师咨询 宣城市刑事律师咨询 温州市龙湾区专业刑事律师 绍兴市上虞区专业刑事律师 宁波市刑事律师 绍兴市柯桥区律师网 绍兴市上虞区律师网 金华市金东区律师网 杭州萧山房产律师 龙港房产律师 武义律师 乐清法律咨询 绍兴上虞法律咨询 杭州余杭刑事律师 诸暨法律咨询 衢州法律咨询 温岭法律咨询 泰顺刑事律师 嘉兴刑事律师 宁海律师事务所 湖州南浔律师事务所 衢州律师事务所 金华金东律师 温岭交通事故律师